政策法规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
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
日期:2024-02-26    来源:人民日报  
  (记者张璁)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:当前网络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,2023年1至11月,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网络犯罪28万人,同比上升35.5%,占全部刑事犯罪的18.8%。侮辱、诽谤等传统轻微违法犯罪,经网络传播显现放大效应,危害性升级。
  近年来,随着网络传播的发展,网络暴力犯罪也日益凸显,在网络上肆意谩骂侮辱、造谣诽谤、侵犯隐私等行为,严重侵害他人人格权,扰乱网络秩序,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。
 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,检察机关准确适用公诉程序,有力惩治网络侮辱、诽谤犯罪。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,网络暴力信息传播范围广、社会危害大、影响消除难,但被害人往往因举证难、维权难,难以通过自诉实现权利救济。对此,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群众对网络空间人格尊严刑事保护的更高需求,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络侮辱、诽谤犯罪,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,依法适用公诉程序。2023年1至11月,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侮辱、诽谤犯罪39人,努力为被害人撑腰,坚决向网暴者亮剑。近年来,最高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,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暴力犯罪严把案件质量标准,督办指导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网络暴力案件。
  与此同时,检察公益诉讼目前的14个法定领域中,不少涉及网络空间。在办好法定领域案件的基础上,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暴力、网络谣言、网络不良信息以及其他网络黑灰产治理难题,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解决方案。2023年9月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规定网络暴力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。
  目前,针对严重侵害众多公民人格权益的违法情形,最高检正在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进行研判,以便开展公益诉讼监督。下一步,最高检将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公益诉讼办案力度,研究创设网络空间公益损害评估、修复和预防的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规则,助力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。
  《人民日报》( 2024年02月26日 10 版)
 
联系我们|友情链接|加入收藏|设为主页

京公安网备 11010502048576号

京ICP备 17057422号-4

承办单位:北京星和汇科技有限公司     华纳星辰(北京)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东方梅地亚中心A座22层 技术支持:北京金钥匙凯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版权所有华纳星辰(北京)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
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网络文化工作委员会

ICP主体备案号

北京星和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

承办单位:华纳星辰(北京)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东方梅地亚中心A座22层